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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隊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和縣委關于交通運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依法行使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職責。 (二)擬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制度措施并組織實施,負責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工作。 (三)承擔轄區內公路路政、道路運政、水路運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等領域的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四)承擔轄區內交通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領域的行政執法工作。 (五)受理、調處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相關舉報投訴。 (六)承擔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科技和信息化建設。 (七)承擔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平安綜治、反恐維穩、應急管理、生態環保等相關工作。 (八)完成新昌縣交通運輸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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