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0624002586957L/2021-68131 | 文件編號: | 發布機構: | 縣政務服務辦 | |
| 生成日期: | 2021-12-16 | 主題分類: | 其他 | 組配分類: | 通知公告 |
| 有效性: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全社會 |
發布時間:2021-12-16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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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縣政務服務辦
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省、市、縣疫情防控有關規定,為切實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公共資源交易工作,確保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相關交易工作穩妥有序開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入交易大廳的所有人員,應自覺配合工作人員主動做好測溫、健康碼和行程碼聯動核驗、填寫承諾書等防控工作。防疫信息要如實申報,不得弄虛作假,如出現隱瞞信息導致發生疫情傳播事件的,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報告有關行政部門追究其責任。
二、現場辦理業務、參加交易活動時,應做好個人防護,全程佩戴口罩,盡量分散等候、隔空就座,即辦即走,不扎堆,不聚集,不逗留。人流較多時,服從分流安排,自覺維護良好秩序。
三、因涉及中高風險地區管控、郵寄業務影響等原因,已發布交易公告的工程招投標項目、政府集中采購項目,未實行不見面開標的,原則上應推遲開標。確需按原計劃實施開標、評標的,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工作人員應提前制定開標工作方案報我辦,并做好開、評標準備工作,及時提醒投標人預留足夠行程時間,確保交易活動高效順暢、嚴謹有序開展。除必須參加現場交易動的招標(代理)人、評標(審)專家外,其余人員通過遠程視頻的方式參與。
四、設置現場答辯、演示、展示(提供樣品要求等)的項目,招標人應取消現場答辯、演示、展示等環節或推遲開標。
五、對非緊急招標、采購、產權出讓項目,建議招標人(采購人、出讓人)暫停實施新的交易活動;必須及時交易的項目,招標人(采購人、出讓人)應遞交相關情況說明報我辦同意后方可實施,原則上每周最多安排三個交易項目。
六、評標專家抽取環節,應臨時設置中高風險地區人員回避要求;有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評標專家應主動拒絕、回避。
七、各鄉鎮(街道)、園區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也應嚴格落實上級有關部門、疾控部門等有關要求,嚴格把控。
八、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相應調整的,另行通知。
新昌縣政務服務辦公室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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