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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住房公積金中心
2021-05-26
城鄉建設,房地產,其他
部門規范性文件
主動公開
發布時間:2021-05-26 10:55
訪問次數:
發布機構:縣住房公積金中心
信息來源:縣住房公積金中心
各業務科室:
現將《關于進一步規范和改進住房公積金業務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紹住金〔2021〕7號)轉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單位實際認真抓好本次相關業務工作。
附件:《關于進一步規范和改進住房公積金業務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紹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新昌分中心
2021年5月19日
關于進一步規范和改進住房公積金業務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分中心,各業務處室:
為切實加強業務管理,更好保障職工權益,現就進一步規范和改進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有關問題明確如下:
一、加強對貸款期限變更業務的審查把關。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得跨利率水平縮短期限,即原五年期以上的貸款年限不得縮短至五年期(含)以下。贖回的公轉商貼息貸款年限自贖回之日開始起算。
二、規范異地接轉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受理方式。對于原在外地繳存、后在我市繳存,合并計算滿足我市貸款條件,但業務系統計算連續繳存時間不足,或貸款額度少于職工家庭實際可貸額度的情況,須統一在“貸款申請”界面中的“其他”選項下進行受理,并根據異地繳存證明等資料在“原因備注”欄寫明具體情況。
三、取消新市民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戶籍限制。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就業并正常連續繳納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男性不超過60周歲、女性不超過50周歲,信用良好的人員,無論是否紹興戶籍,均可在我市以個人名義申請開設個人賬戶并繳存住房公積金。
四、強化對特殊困難家庭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資金保障。對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職工家庭,所在街道社區明確不予出具相關證明的,可憑繳存單位出具的突發事件導致家庭生活困難證明及相應的突發事件佐證材料提取職工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紹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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