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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縣文化市場行政執法隊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和縣委關于文化、廣播電視、旅游、新聞出 版、電影和文物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的集中統一領導。 主要職責是: (一)依法行使文化市場等領域綜合行政執法職責。
(二)擬訂文化市場等領域綜合行政執法的制度措施并 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文化市場等領域綜合行政執法體系工作 和信息化建設。
(三)承擔轄區內文化、廣播電視、旅游、新聞出版、 電影和文物等領域的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受理、調處相關舉 報投訴。 (四)承擔全縣廣播電視節目的安全播出檢查工作。
(五)完成新昌縣文化廣電旅游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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