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6-26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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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縣府辦
一、制定的背景和意義
為進一步優化我縣交通環境和打造宜居城市,統籌平衡貨車交通與安全、治堵、環境的關系,提高貨車通行管理的規范化、精細化、便利化水平,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根據國務院、中央部委、省市相關政策等要求,在經過充分調研并征求各有關部門和生產運輸企業意見的基礎上,新昌縣人民政府擬對新昌縣城區現行“限貨”交通組織方案進行優化調整,修訂形成本方案。
二、政策制定依據
文件制定主要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
三、主要內容及說明
1.?優化限貨范圍。限貨范圍為527國道連接線—527國道—棣山路—新昌大道—青山大橋—209省道(棣山路)—104國道(不含邊界道路)所圍成的區域。
2.?優化限貨時間和車型。00:00-24:00,禁止中、重型貨車、危化品貨車、拖拉機、農用車通行;7:00-20:00,禁止除多用途和微型外的載貨汽車通行;禁止正三輪摩托車、電動三輪車通行。。

3.明確貨運通道。在限貨范圍內設置3條貨運通道:中柴路、玫瑰大道(中柴路-新昌高速口)、新昌大道(新昌高速口-國際物流中心)。
4.明確通行證制度。因生產生活需要,確需在限行時段內在限行區通行的受限車輛,根據通行證管理辦法,通過網上預約方式申請辦理通行證,并按通行證規定的時間、路線等規定通行。
5.實施時間。自2024年7月25日零時起正式開始施行。(7月25日至8月24日為教育勸導階段,8月25日起對違反本通告規定的予以處罰。)自本管制措施實施之日起,原貨運車輛管制規定同時廢止。
四、解讀機關和聯系方式
解讀機關:新昌縣公安局
解讀人:?盛學敏
聯系電話:0575-86624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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