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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經濟和信息化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和縣委關于經濟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經濟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起草經濟和信息化相關規范性文件。擬訂并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行業規劃、計劃、產業政策,提出優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 (二)監測分析全縣經濟運行態勢,組織擬訂并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措施,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 (三)貫徹實施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組織擬訂并實施工業經濟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優化升級,改造提升傳統制造業,培育發展新興產業。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制造業和生產性服務業融合發展。推進工業園區、產業基地、小微企業園等平臺建設。 (四)負責全縣工業和信息產業投資管理工作,牽頭推進重大工業項目實施。推進智能制造。牽頭提出工業和信息化發展、中小企業發展財政專項資金使用的重點領域和方向。 (五)指導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創新,推進產業創新體系和能力建設。組織實施重大技術裝備攻關。推動企業技術引進、新產品開發和高新技術產業化。指導協調有關產學研合作和人才隊伍建設。開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合作與交流。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軍民融合。負責國防科技工業的綜合協調和管理,推動軍工經濟與地方經濟融合,推進軍民結合產業發展。 (六)牽頭推進綠色制造工程。組織擬訂并實施清潔生產促進政策。擬訂并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政策,指導工業節能。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范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 (七)組織擬訂并實施服務型制造、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政策,指導推進生產性服務業功能區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推動工業設計產業發展。 (八)統籌推進數字經濟發展,組織擬訂并實施數字經濟發展規劃。推進信息產業發展和結構調整,負責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人工智能等產業培育發展和推廣應用,擴大和升級信息消費。指導推進工業互聯網發展和產業數字化轉型,協調推進信息技術公共服務平臺建設。 (九)組織推進全縣信息化工作。協調推進社會信息化、智慧城市建設。協調重大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組織推進通信網、廣播電視網、計算機網等“多網”融合發展。指導推進重點工業領域工業控制系統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十)負責工業和信息化行業管理。推進裝備工業、消費品工業和材料工業發展。推動重大裝備國產化,培育和發展高端裝備制造、現代醫藥、電子信息、新材料等產業。指導推進紡織、化工、金屬加工等傳統優勢產業改造提升。 (十一)培育發展大企業大集團、行業龍頭企業。牽頭推進企業減負降本,組織協調服務企業的重大活動。指導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推動企業完善治理結構和創新管理。 (十二)負責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指導和綜合協調,組織擬訂相關政策措施。負責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小微企業創業創新、融資和信用擔保等服務。開展中小企業梯度培育。 (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縣經濟和信息化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財務科牌子)。負責機關日常政務、財務管理、綜合性文稿撰寫,承擔文秘、信息、政務公開、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安全、后勤、宣傳、綜合協調、督查督辦、資金核算、固定資產管理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機關黨建、廉政建設、行風效能、意識形態、機構編制、權力清單、人事管理、學習培訓、績效考核、隊伍建設、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等工作。協調各科室辦理人大政協建議提案。
負責人:陳琦;聯系方式:0575-86239609 (二)綜合經濟運行科。監測分析全縣經濟運行態勢,擬訂并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措施,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研究課題管理,提出年度課題計劃,組織開展重大課題研究。組織起草工業和信息化相關規范性文件。擬訂全縣工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培育發展新興產業,傳承發展歷史經典產業。組織協調編制產業專項規劃。協調推進塊狀經濟和產業集群發展。組織擬訂并實施促進大中小企業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培育發展大企業大集團、行業龍頭企業、雄鷹企業。負責重點成長型企業、創新型苗子企業培育。做好省市“隱形冠軍”企業推薦培育。指導推進企業兼并重組。負責企業綜合評價分類排序工作,協調推進資源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協調推進“僵尸企業”處置。承擔縣工業轉型升級領導小組辦公室、縣“畝均論英雄”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縣“三名”工程建設聯席會議辦公室、縣促進企業兼并重組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負責人:俞月英;聯系方式:0575-86239613 (三)行政審批科(掛投資裝備科牌子)。負責制定工業和信息化產業投資規劃。負責制定工業投資項目管理辦法,參與制定投資體制改革方案。落實國家和省、市、縣工業投資、技術改造政策,引導工業和信息化產業投資方向。負責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牽頭推進重大工業項目實施。提出和落實全縣工業投資和技術改造投資年度目標任務。制定工業投資及技術改造重點項目計劃,推進重點項目實施。擬定工業投資規模和結構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負責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和項目的核準備案,負責外商投資技術改造項目的核準。按分工負責進口設備抵免稅審核確認工作。推進智能制造,加快行業和企業智能化改造。指導企業技術改造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推進工業類特色小鎮建設。推進“最多跑一次”改革,推進落實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培育發展高端裝備制造業。承擔機械、汽車、船舶裝備、航空裝備等行業管理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人工智能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措施。承擔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管理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創新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協調產學研合作創新、推進產業技術聯盟建設。指導推動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新技術(“四新”經濟)應用,引領工業創新發展。指導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推動企業技術引進、新產品開發。推進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和能力建設,培育發展企業技術中心。擬訂企業技術進步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和縣重大技術攻關,推進重大裝備國產化和重大技術裝備、應對技術壁壘專項開發。指導推進服務型制造、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推進制造業和生產性服務業融合發展。統籌、協調和推進全縣工業設計產業發展工作,培育工業設計園區(基地)、企業工業設計中心。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產業人才隊伍建設、質量管理、品牌建設、知識產權和標準化等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合作交流組織協調工作。牽頭提出振興實體經濟(傳統產業改造)財政專項資金的安排意見。 負責人:張莉竑;聯系方式:0575-86239607 (四)行業管理科。承擔輕工、紡織、醫藥、化工、鋼鐵、建材、有色、冶金、鹽業、絲綢等行業管理,組織擬訂并實施相關規劃、政策、技術規范和標準,實施行業規范(準入)和產品目錄管理。指導推進淘汰落后、化解過剩產能和“低散亂”塊狀行業改造提升工作,牽頭協調推進印染、化工等產業集聚提升。承擔縣級醫藥和食鹽的儲備管理工作。指導工業企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承擔民爆物品生產和銷售安全監督管理。承擔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保護和發展傳統工藝美術。協調全縣繭絲綢工作,組織實施行業準入,受委托對鮮繭資格認定。按照分工承擔全縣工業園區的布局調整及管理提升有關工作。負責國防科技工業的綜合協調和管理,推動軍工經濟與地方經濟融合,推進軍民結合產業發展。承擔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有關工作。協調推進“五水共治”、“五氣合治”、美麗新昌、健康新昌建設相關工作。承擔縣“騰籠換鳥”協調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推進綠色制造工程,指導工業節能。指導推進新能源產業、節能環保制造業培育發展。負責新型墻體材料產品的推廣、應用和認定。 負責人:何利春;聯系方式:0575-86228239 (五)數字經濟科。統籌推進全縣信息化工作,協調全縣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推動信息技術在社會經濟各領域的應用,參與信息化、數字經濟重大項目投資的有關工作。推進全縣數字經濟發展,組織擬訂并實施數字經濟發展規劃、政策和措施。承擔電子信息、軟件和信息服務、集成電路、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產業培育發展和推廣應用工作,協調解決數字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承擔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工作。組織推進工業互聯網發展和產業數字化轉型。協調推進農業農村信息化建設。組織擬訂全縣信息基礎設施發展規劃,推進信息基礎設施演進升級。擴大和升級信息消費。按照規定權限,協調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會同相關部門抓好信息安全管理、救災通信保障工作。聯系無線電管理工作。指導推進政府部門、工業領域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絡安全保障工作。承擔有關國防動員工作。 負責人:王蕾;聯系方式:0575-86038710 (六)企業發展科(掛中小企業科牌子)。牽頭組織開展服務企業相關工作。綜合協調和指導服務小微企業創新創業發展,組織制定全縣小微企業發展規劃,提出促進小微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重大問題。負責小微企業培育監測,推進“小升規”。組織協調服務企業的重大活動。組織擬訂并實施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推進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小微企業發展載體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指導小微企業創新創業、小微企業園建設提升等服務。指導企業加強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和管理創新。實施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素質提升工程,編制實施年度經營管理人才培訓計劃。協調推進工業和信息化企業社會誠信體系建設。承擔中小微企業交流及對外協作工作。指導企業建立完善產品市場營銷體系,推進企業市場拓展,組織企業參加義烏國際裝備博覽會等重大展會。協調解決企業轉制遺留問題,承擔信訪、離退休干部(涉及信訪)管理工作。開展企業減負降本工作,承擔縣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企業風險防范工作。 負責人:陳璽;聯系方式:0575-86031673 機關黨組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群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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