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縣市場監管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25年第11期)
發布時間:2026-02-06 10:54
訪問次數:
信息來源:縣市場監管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有關規定,現將2025年第11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監督抽檢涉及 7大類,分別為食用農產品、糕點、調味品、蔬菜制品、餅干、糧食加工品和乳制品,抽檢樣品共計126批次,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抽樣檢驗合格121批次,不合格5批次(見附件),不合格項目涉及農藥殘留超標和食品添加劑超標。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農藥殘留超標
(一)新昌縣七星街道秋潮副食店銷售的小香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新昌縣儒岙鎮吳貴青蔬菜店銷售的青尖椒,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食品添加劑超標
(一)新昌縣狀元水果店銷售的龍眼,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新昌縣榮平咸菜店銷售的白咸菜,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三)新昌縣榮平咸菜店銷售的酸菜,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1.食品抽檢合格(第11期).xls
? ? ? ? ? ? ? 2.食品抽檢不合格(第11期).xls
? ? ? ? ? ? ? 3.關于部分不合格項目的說明.doc
| 分享到: | 【打印本頁】【關閉本頁】 |